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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办案1.3万余件

国内国内新闻2019-12-29 来源:人民网阅读:4432

12月27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工作情况。今年以来,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案件13078件,以实际行动促进了办案质效提升。

据悉,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既能强化司法亲历性、参与性,促进检察职能履行,也有利于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检察公信力、影响力。

今年以来,辽宁省检察院出台了《辽宁省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工作办法(试行)》,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紧盯群众烦心事、闹心事、操心事,带头办理信访案件、事项,共批阅信件850件,办理案件、事项560件,作出程序性答复和实体性答复467件,有力地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案件168件,且重大典型案件占比较高,起到了良好表率作用;大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6件,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履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先后开展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各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队实地走访民营企业上千家,办理涉企相关案件127件。

辽宁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构建和完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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