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我市召开《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玲玲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凝心聚力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根脉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推动红色成为八婺大地最鲜明的政治本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玉芳、金文胜,市政府副市长李斌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丽水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陈玲玲指出,贯彻实施好条例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也是我市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责任、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包括总则、认定与保护、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28条。陈玲玲强调,要把握重点关键,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要准确把握红色资源的保护范围,条例规定,凡是党在金华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留下的旧址、遗址、著作、手稿和具有代表性的其他资源,都属于保护范围。要切实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工作,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保护责任人制度及红色资源数据库等,着力破解瓶颈问题。要加大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力度,多渠道、多方式保护利用好红色资源,不断扩大红色资源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陈玲玲强调,各级党委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要持续跟踪监督检查,强化协同联动,共同营造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会议对政府系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文广旅游局、陈望道故居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具体抓好条例贯彻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观看了条例宣传片,发出了《赓续红色根脉 守护红色资源》倡议书,进行了八婺红色故事宣讲,并为全市10条“真理味道、信仰之源”红色文化长廊示范带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