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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相关条例

苏州关注长三角2023-10-28 来源:苏州日报阅读:107167

昨天(10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于2006年颁布,历经2012年、2016年两次修正,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运用最广泛、使用频次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此次修订在充分考虑处罚对象情况、违法行为性质的基础上,明确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对照上位法的同时,积极探索破解城市管理遇到的难点问题。法规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适时对《条例》进行修改,使之与《立法法》等上位法的新规定相衔接,适应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效能。议案将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苏州市2023年第二次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要进一步助推经济运行率先实现整体好转、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财政支出保障、进一步统筹平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关系,锚定全年目标争取最好结果,为全省稳经济挑大梁作贡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沈国芳、黄靖、周旭东、陈嵘、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魏险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清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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