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入选。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苏州全域推进县镇村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县级终结、镇街主战、村社前哨”功能,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目前,苏州所有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已全部建成矛调中心。吴江区率先在省内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调中心全覆盖,创新“一站式”分级解纷工作法,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如今在苏州,老百姓遇到问题到矛调中心愈发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