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加强和改进田长制工作意见》,从田长巡查职责、优化巡查队伍设置、优化铁塔探头设置、完善巡查员绩效考核、健全完善违法占耕处置、落实“三倒查”、结果应用7个方面对田长制工作进行迭代完善,全力保障耕地安全、粮食安全。
《意见》进一步完善田长巡查职责,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意见》在强化田长履职的同时明确,减少形式性的田长巡查,区分季节性巡查,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的巡查,鼓励各级田长带着问题图斑开展现场巡查。在优化队伍设置方面,《意见》明确,不再要求每个村设置一名巡查员,巡查员可以与网格员、护林员等“多员合一”,并可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建立一支专业化耕地保护巡查队伍,完成耕地智保场景应用的日常巡查任务,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苗头性问题,限时完成下发问题的核查处置任务。
“人防+技防”是织密耕地“防护网”的关键举措。《意见》要求优化铁塔探头设置,及时更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底图,对集中连片种植、保护较好的耕地,遮挡较多、覆盖率偏低的地块探头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压力和提高预警精准度。
《意见》还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三倒查”,对卫片执法核查发现的违法占耕问题进行倒查分析,检查田长责任是否履行到位、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铁塔探头是否监管到位,建立“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对村级田长和巡查员长期不履职、发现问题长期不处置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街道),由市级田长办提级督办并限期销号。强化结果应用,将“三倒查”机制纳入干部日常考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内容;将村级巡查履职情况和巡查员考核劳务报酬相挂钩,将铁塔预警发现率、准确率等监管实效情况与每年度铁塔探头服务费用支付相挂钩,将镇、村两级田长履职情况与耕地奖补资金发放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