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网格”服务“大民生”,网格化管理可以提升群众幸福感。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牵头组织起草、反复调研论证、扎实开展审议,制定出台《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条例》经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这是安徽省首部网格化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
《条例》立足合肥实际,总结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务实管用,推动解决基层“多格并存”、网格事务准入不严格等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新格局。
在全省率先开展立法探索
2023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的立法权限,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立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政策依据。
市人大常委会因势而动,从基层网格这一小切口入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基层治理领域立法探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是合肥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精神和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在新的地方立法权限内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的探索创新。
2020年,合肥市入选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推进网格精细化治理,涌现出一大批城乡治理创新的典型样本,形成了具有合肥特色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通过立法,可以将我市工作经验和成果予以固化,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法治支撑。”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是进一步提升合肥基层治理效能的需要。
“虽然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务实管用,寻求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推动破解当前基层治理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
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就被列为大会议案。代表们建议,尽快制定《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数字化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助推我市网格化治理工作走上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开创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紧盯社会治理之需立法、紧贴人民群众期盼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调研类项目。立法调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实地走访,通过访谈基层干部、网格员、居民,深入了解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共同探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网格化管理可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更有幸福感。条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组织,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起草初稿,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统筹协调立法工作。
起草组梳理问题清单,再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征询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以及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与通常由政府提出议案不同,条例是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议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条例说明中指出,条例重点就解决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旨在构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参与,多网格合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今年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组成人员围绕部门职责、网格划分等展开热烈讨论,建言献策,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将网格员的待遇保障落实到县(市)区。这一建议被采纳。条例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各项待遇,根据实际给予符合条件的兼职网格员适当补助。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审议、修改完善法规,切实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落到实处。
助力小网格发挥大作用
这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精心打磨的地方性法规,共22条,不分章节,围绕网格划分、部门职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等方面,简化立法结构、控制条文规模、突出实施性条款比重,充分体现地方立法“小快灵”特色。
网格如何划分?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网格划分不精细问题,《条例》规定,网格分为城乡社区网格、农村网格和专属网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网格内向下延伸划分微网格。
针对基层网格存在分散化、“多格并存”问题,《条例》规定,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建、政法综治、民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进行统一整合。
网格能办哪些事?编制网格是为了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更为及时高效回应群众有关诉求。基层治理点多面广,遇到一些跨部门、跨区域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为破解多头管理难题,《条例》明确了政府、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及其他联动部门职责。
《条例》列出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依法采集、更新网格内基础信息,了解收集村民居民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诉求,协助办理公共事务、开展公益活动、代办公共服务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等七个方面事项。
网格队伍如何建设?《条例》明确,网格应当配备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等服务管理人员。城乡社区网格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可以由社区工作者担任;农村网格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可以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应当按照规定选聘。
《条例》突出社会共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鼓励支持村民居民、志愿者、社会组织,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