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临港新片区发布“金融租赁项目公司扩大业务范围试点”新政,将原金融租赁SPV(特殊目的公司)租赁标的物的范围放宽至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等四个领域,重点覆盖临港新片区的前沿产业,为其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支持。同时,新政还将业务主体放宽至全国范围的金融租赁公司在临港设立的SPV。
金融租赁服务是一种以设备为载体的中长期融资工具。这项服务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能够让企业在不立即支付全款的情况下,获得所需大型设备或资产的使用权,并通过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最终获得设备所有权,从而减轻企业的现金流与资产负债结构压力。
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往高端化发展、创新工艺的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制造设备,势必往重资产的方向发展。这些高端设备普遍非常昂贵,如光刻机,其售价在1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不等,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财务负担,但较为保值,市场流通性强,适合租赁。
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对SPV租赁物范围规定为包括飞机、船舶、集装箱、海洋工程结构物、工程机械、车辆以及认可的其他设备资产。自2023年6月以来,临港新片区又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将SPV租赁物扩围至集成电路设备和算力中心设备,为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深入、全面且灵活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作为此前政策的再升级,此次试点将为临港新片区集聚金融租赁上下游机构带来多方面的增量效应。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启动以来,已有160余家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其中首次在临港新片区设立SPV的金融租赁公司占比超过50%,更有6家金融租赁公司完成试点项目的储备和落地,业务涵盖此次扩围的四大领域,总资产规模近40亿元。
“此次扩围更大的意义在于发挥临港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为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试制度、测压力。”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金贸处处长殷军还表示,此次新政的另一重突破点在于优化跨境服务机制,通过推进金融租赁公司与SPV外币直接借款、便利跨境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鼓励人民币跨境结算等举措,完善跨境金融创新体系,降低企业跨境业务成本。
这也意味着,临港新片区将迎来跨境租赁业务规模显著扩大、算力设备离岸租赁、新能源设备跨境租赁等带来的跨境担保、资产估值等方面需求大增的局面。下一步,临港新片区还将吸引更多法律、评估、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发展,依托临港新片区融资租赁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