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椒江大陈岛上的“小蓝之家”,不时有渔民送来从海边捡来、打捞起的塑料垃圾。这些海洋垃圾经处理后将变废为宝,被做成行李箱、手机壳等产品。
发端于台州的“蓝色循环”治理模式,在运行和推广中又多了一部法规支撑——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规定》,这是全国首部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地方性法规,也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富系列法规中的第10位“成员”。
自2015年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至今,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时代脉搏,聚焦发展所需、百姓所盼、民心所向开展立法,23部地方性法规陆续落地,并实现多个“全国首创”“全省率先”,用十年交出了一份写满台州特色、民生温度的立法答卷。
以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温岭大溪镇,台州陆霸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太阳能智能变频高速深井泵技改项目”正在加速建设中。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额超2.2亿元,利税1200万元。
项目的落地,离不开《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和《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的助力。“两部《条例》的落地,对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发展有很大帮助,让我们能够依靠信用获得金融支持,放大了企业诚信经营的优势,为我们争取项目提供助力。”公司董事长陈剑利说。
台州是民营经济发祥地,以诚待人、以信兴商素来是台州商人的“营商法宝”。“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十年立法探索中的高频词。
2020年7月1日,《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地方立法形式来引导、激励、服务全市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
2023年7月1日,《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专门规定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种便利化金融产品和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以金融保障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两部《条例》双向发力,为台州民营企业构建“信用好—易贷款—更重信用”的良性循环,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24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03.05亿元,同比增长19.9%,占各项贷款比例高于省均7.05个百分点。
为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层面保障企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权益,有效激励民营企业增加人才和创新投入,积极打造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双向奔赴、同频共振、融合发展的“台州模式”。
以法护航社会高水平共富
8月1日晚,一场点燃夏日的乡村音乐节,在天台赤城街道塔后村上演。
这不仅是一场乡村文化盛宴,更是天台“大塔后片区”协同发展的生动缩影。作为台州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的先行者,这个曾经的穷山坳,如今已华丽转身为年接待游客13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3.4亿元的共富样板。
“大塔后片区”组团带来的“蝶变”,转化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富立法”的灵感来源。今年5月1日,《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正式实施,这部充满台州地方特点的法规将为台州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法治动力。“片区组团发展的做法得到肯定,有了这部新法规,我们未来发展底气和劲头都更足了!”塔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孝形说。
“共富工坊”是台州深化“千万工程”、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2023年10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共富工坊”立法,出台全国首部“共富工坊”建设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让“共富工坊”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如今,全市“共富工坊”数量已达1847家,带动5.8万名农民就业,实现增收7.6亿元,为农民致富增收添渠道。
“扩中提低”是通往共同富裕的“船和桥”,而技术工人是“扩中提低”的重点群体。随着《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的落地实施,台州技术工人群体最为关心的收入待遇、工作待遇、学历待遇、社会待遇四大难题都有望找到更优“解法”。
王奕奕是浙江乐普药业阿托伐他汀车间技术主管,这部法规带来的新气象他深有感触。“我从业近20年,从一线技术人员到技术主管,我感受到社会上的‘蓝领歧视’正逐渐被打破,相信未来技术工人的生活会越来越有奔头。”
以法回应群众美好新期盼
“地方立法工作应着眼民生,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和矛盾。”在台州市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王灵平看来,过去十年,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从“小切口”入手,为民生改善和基层治理注入法治新动能。
这样的思路,在《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可见一斑。
两部《条例》的立法前期,均通过“立法民意通”充分征集民意、了解群众诉求。群众只需一部手机,就可提交对该立法选题的意见建议,让地方立法真正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同样的立法实践还体现在各个领域。
为回应群众最为关切的居住问题,《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以法规形式凝练出城市更新的“台州模式”,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政策支撑和规范路径,推进台州高质量“二次城市化”。
为精细立法打通城市治理“末梢神经”,在全省率先制定《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为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为规范和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创制性制定《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将台州首创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机制固化提升,成为浙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创新品牌。
为解决电梯安全管理问题,《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规范电梯服务市场,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多元化安全管理体系。
以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长潭水库是台州300多万市民的“大水缸”,又是重要的水利工程,发挥着灌溉、调度洪水的功能,其水质安全事关台州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加强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保护历史遗存、赓续城市文脉,同样是台州地方立法的核心关切。
传统村落承载着厚重台州人文,不仅是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为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2019年3月1日起,《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正式施行,为台州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台州是浙东唐诗之路的关键段。为诗路文化的传承保护“立心”,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与绍兴协同制定《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保护利用条例》。条例落地后,沿线地区文旅IP火爆出圈。2025年春节,唐诗之路沿线景区接待旅游人数达227万人次。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效促进了台州城市整体功能提升,改善人居环境。这也是自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台州施行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从无到有,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提高,台州立法这十年,是紧扣时代要求、回应现实需求、彰显地方特色的生动实践。一部部法规的出台,无不体现立法为民的初心,浸润着良法善治的匠心。
站在新的起点上,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精神,着力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持续做强台州共富立法、民主立法两大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有力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