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切实提升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近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此举标志着我市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迈入协同共治、精准法治的新阶段。
我市拥有独具特色的海盐文化、红色文化资源,盐垦遗产价值突出,城水格局特色鲜明。面对保护传承工作的系统性与复杂性,亟须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实施细则》通过深化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系统提升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法治化水平,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延续城市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重点聚焦历史城区整体管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明确协同保护与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严防破坏“瓢城”等历史空间格局与风貌、严格管控建设活动、制止违规拆除历史建筑、保护古树名木和老地名等。在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保护中,强调维护传统格局与风貌完整性,管控核心区建设,保护原住民生活生态。
为确保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实施细则》同步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专业支持等常态化协作机制,规范从审前检察建议到提起诉讼的衔接流程。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深化业务交流与跟踪问效,确保协作顺畅、执行有力。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实施细则》为指引,紧密协作,依法履职,切实守护好盐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文化动力。



